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2015-11-20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20141024日修改通过)
 
为落实辽宁师范大学相关管理制度,使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使年度考核结果成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并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广泛征求学院党总支、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和教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考核办法如下:
一、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的年度考核
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学院院长的年度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程序
一般情况下,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分为优、良两个档次。但如果教职工在当年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科研工作量、或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学院考核评议组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将其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及格或不及格。
在学院教职工中各类先进的评选中,各教研室首先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按30%人数比例进行推荐,在同等条件下,可酌情考虑第二年有评职、晋级需要的人员。被推荐人的年度考核成绩应符合学校评优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由学院班子成员、党总支成员、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学院学术委员会、系主任及教师委员会成员组成学院考核评议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按照被推荐人的年度考核情况投票产生。
各教研室在推荐年终考核优秀档次的人选时,要一并上报被推荐人的年度业迹材料,材料中要包括本年度内被推荐人所完成的教学课时数(以校教务处规定为准)、科研工作量(以校科研处规定为准)。被推荐的实验技术及管理岗位人员,也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说明书总结出本年度内所完成的实际工作和业绩。
上报学校的各类先进称号人选由学院考核评议组通过民主投票从当年评出的优秀人选中产生。在教学先进人选评定中,首先应由教学委员会参照学生打分情况进行提名推荐,并附上被推荐人的业迹材料,其推荐名额应比教务处给定名额多1-2名,最终人选由学院考核评议组以差额投票方式选出并上报学校。
评优人数和被推获各类称号的人数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比例执行。一般情况下,每位教职工不应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先进或优秀。
、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程序及要求
1学院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
在本人述职和年度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经全体行政管理人员集中讨论评议,并以行政管理人员30%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向学院考核评议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本工作负责人应为学院办公室主任或指定负责人。考核按如下内容进行:
(1)出勤签到情况,由学院办公室提供;
(2)由学院考核评议组进行民主测评;
(3)重点考核出勤签到、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等情况。
2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
在本人述职和年度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经全体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集中讨论评议,并以实验技术岗位人员30%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本工作负责人为学院行政副院长。考核按如下内容进行:
(1)出勤签到情况,由学院办公室提供;
(2)学院考核评议组对实验技术岗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重点考核教学及科研服务的态度、业务表现、出勤签到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3教师及科研人员岗位的考核
在本人述职和年度考核表结果的基础上,各教研室按照教师及科研人员30%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本工作负责人为各教研室(中心)主任。考核按如下内容进行:
(1)按照学校所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重点考核年度教学和科研工作;
(2)同时,考虑其参与精品课或优质课建设、教学成果建设、教改项目、教材编写、电子设计大赛指导、数学建模大赛指导、其它教学或讲课大赛获奖及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和参与学院各项活动及其它与教学有关工作方面的情况。
(3)学院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本年度评优的必备条件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领域被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物理类和电子科学与技术类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在1.0以上;或主持1项以上教改项目;或担任1部以上教材的主编;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以上学术著作;或以第一完成人获批1项以上专利;或以第一负责人获批1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或担任省政府及相关部委主办的各类本科生大赛获奖者的指导教师并获得省级2等奖以上(含2等奖)奖项;或参加教师讲课大赛并获得校级2等奖以上(含2等奖)奖项,
四、考核办法需经我院全体教职工投票表决。当赞成票超过我院全体教职工人数的2/3时,年终评优考核办法从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过程中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考核评议组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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